《铁岭市贯彻落实辽宁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第12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一、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12:畜禽养殖污染问题依然突出。铁岭市畜禽养殖种类多,分布区域广,存栏数量大,仅规模养殖场就达650家,生猪年养殖量达600万头,畜禽粪污对环境压力巨大。
二、整改目标
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其中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得到有效监管。
三、整改措施
(一)加大畜禽养殖环境监管力度,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特别是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加大执法检查频次,采取行罚处罚等手段,严厉打击畜禽养殖环境违法行为。
(二)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进度,促进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
(三)加快推进现有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一是积极争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二是积极争取全省规模养殖场示范创建项目。三是加大沿河两岸畜禽养殖场的治理力度。
(四)强化考核督查,推进整治落实。将畜禽粪污处理工作纳入到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绩效考核当中。市、县农业农村局组成粪污整治工作督查组和技术指导组,逐个养殖场进行整治督查和具体技术指导,并把粪污整治纳入对各县(市)区局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排出名次全市通报,对粪污整治问题突出、难度大的地方通过政府督办的形式落实。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市生态环境局已纳入专项执法检查计划,按照工作时限和要求,有序推进执法检查工作。
(二)市农业农村局针对畜禽养殖污染这项重点问题,成立了畜禽粪污整治工作督查组和技术指导组,加大对规模养殖场的排查力度,要求新增的规模养殖场及时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原有的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要规范运行,绝不能建而不用,确保全市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保持100%,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75%以上。
(三)加快推进全市现有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铁岭县、开原市、昌图县申请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并积极推进,截至2021年12月31日,铁岭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80.82%;全市606家畜禽养殖规模养殖场全部完成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建设,配套率100%,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四)农业农村局已将畜禽粪污治理工作纳入到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绩效考核,同时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
已全面完成整改任务,达到整改目标,深入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已具备整改销号条件。此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达到整改目标要求。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市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6月28日至2022年7月4日
受理部门:铁岭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79890015
邮寄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46号
铁岭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